中国国画院、中国书画院
关于对新进院委成员进行素质考核的几点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国画院、中国书画院院委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新进院委成员在专业能力、道德修养及管理协作等方面符合两院发展要求,现就新进院委成员素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透明公开,标准统一,杜绝主观倾向。
德艺双馨:坚持艺术水平与职业道德并重,注重综合素质评价。
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与院委任职资格挂钩,实行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
二、考核内容
专业能力考核
作品评审:提交近期原创国画、书法作品,由专家委员会从技法、创新性、艺术表现力等方面评分。
理论素养:通过网络进行笔试或答辩形式考察对中国画理论、美术史及文化传统的理解深度。
职业道德评估
同行评议:征求院内资深艺术家及合作单位意见,考察其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精神等。
个人陈述:要求提交对中国国画院、中国书画院宗旨、社会责任的认识及未来工作规划。
管理与协调能力
创作情景模拟:通过对创作作品前期构图、设想分析,考察其对创作作品的能力。
无领导小组讨论:观察其沟通能力、领导潜力及协调能力和大局观念。
三、考核程序
自主申报:申报院委成员时,需如实提交个人申请材料(作品集、履历等)。
初审筛选:由院办公室对材料真实性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综合评议:成立专项考核小组(含院领导、专家代表、外聘顾问)进行多维度评估。
结果公示:通过院内官网公告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监督反馈。
四、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优秀者优先参与院内重点项目,并纳入院委核心培养计划。
不合格者给予半年观察期,期满未改进则取消院委资格。
五、监督与申诉
设立监督电话及邮箱,确保考核过程合规。
初审对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书面申诉,由院委会复核并答复。
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国画院、中国书画院院委会所有。
中国国画院 中国书画院
2025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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