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个人冒用“中国国画院副院长”身份行为
严正声明
近期,我院接到群众电话核实,反映有位甘肃籍祁某彦(身份证用名),对外使用名:祁某斌,性别:男,民族:汉,出生年月:1972年5月28日,自2025年5月对外冒用“中国国画院副院长”、“中国国画院甘肃分院常务副院长”身份,先后在新疆、甘肃、山东、宁夏、青海等省市企业单位、个人、书画直播间,以及抖音、微信朋友圈、小红书、视频号等各类网络平台及社交场合,通过虚假宣传、开设国画虚假培训等方式,兜售所谓“个人商品画作”,谋取非法利益。此举严重侵害了国家艺术机构的声誉,扰乱了艺术市场的正常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是对中国国画艺术精神的亵渎。
对此,中国国画院郑重声明如下:
一、
中国国画院及其所属机构、在任副院长及其他所有在职人员,从未授权亦从未参与任何形式的通过非官方指定渠道进行的个人作品兜售、讲座等商业活动。所有以“中国国画院副院长”等名义进行此类推销的行为,均属诈骗。
二、
中国国画院官方发布信息、学术活动、作品展示及授权的艺术品流通,均通过官方网站、官方认证的社交媒体平台及指定的合作机构进行。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信息来源的真伪。
三、
我们严厉谴责此种盗用名誉、混淆视听、欺诈公众的违法行为。我院已就此事启动法律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并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四、
我们呼吁广大艺术爱好者、收藏者及投资者,在参与艺术收藏及相关活动时,务必通过正规、官方渠道核实艺术家身份及作品信息,审慎决策,避免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向我院核实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
我们坚信,艺术的真谛在于其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涵,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牟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审判。中国国画院将继续秉持专业与诚信,致力于推动中国国画艺术的传承、研究与发展,维护艺术领域的清风正气。
特此声明。
中国国画院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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