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公告 |
中国国画院是政府批准设立的社会公益一类文化单位(非社会团体单位),肩负着组织国画创作、开展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进行指导培训、对外文化交流的重任,是国画创作与研究的中心。建院以来,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国家文化部的关心支持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国画院职能作用,推动全国国画创作,贯彻文化惠民政策,深化公益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画院提出了建设经济文化,繁荣艺术创作的发展战略,根据发展的需要,作出了提升中国国画院建制的重要决策。2015年12月根据艺创字2015年第(07)号批文进行转制,实行中国国画院艺术家工作室制办公,经费来源为项目拨款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设院长1 人,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10人(专职),秘书长1人,下设办公室、艺术工作室、艺委会部三个职能部门。画院的中心任务是创作,最根本的是要创作出服务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当前,画院正坚持以习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人民的伟大实践中汲取创作营养,潜心创作,践行中国精神。
中国国画院唯一官方门户网站:
www.zgghy.org
中国国画院第六届院委会成员名单
首席名誉院长
胡宝利 王茸五
名誉院长
王广义 皮宗元 宋福臣
董建平 计韧锋 何剑华
吴月礼 余华富
院长
王 斌
常务副院长
谢晓钢
副院长(排名不分先后)
吕维超 徐作康 萧 华
刘继聪 方树仁 袁志强
姜建荣 郭金栋 成 昱
顾 杰 刘 岩 张卫东
邓孟德 袁 成 赵茂祥
张桂香 红 霞 师碧霞
袁伟东 李秀香 谷雁冰
蔡卫强 谭双源 凌录平
文贵生 柳有三 魏 萍
方建华 马加平 吴 斌
秘书长
段铁林
副秘书长
王建勋 柴 敏 冯怀星
黄加琴 韩乃豹 张复祥
刘邦才 高兴勤 贾云卓
韦玉清
院务委员
王 斌 王金水 王广义
萧 华 宋福臣 张卫东
何剑华 谷雁冰 方树仁
吕维超 姜建荣 邓孟德
蔡卫强 凌录平 袁伟东
计韧锋 谢晓钢 李秀香
张桂香 郭金栋 顾 杰
余华富 徐作康 刘继聪
皮宗元 袁 成 陈海天
吴月礼 师碧霞 袁志强
魏 萍 红 霞 谭双源
赵茂祥 吴 斌 刘 岩
柴 敏 成 昱 冯怀星
黄加琴 韩乃豹 张复祥
刘邦才 文贵生 王学相
柳有三 方建华 马加平
高兴勤 刘福林 宋 勇
王莉红 刘杏元 许观金
张兴春 李仕好 黄国义
韦玉清
中国书画院第五届院委会成员名单
院长
王 斌
执行院长
萧 华
常务副院长
曾昭才 乔治华
副院长
张桂香 陈庆祯 王金水 萧 华
陈海天 高兴勤 邓锦铭 赵新骅
叶士浚 袁 成 刘继聪
秘书长
萧 华(兼)
副秘书长
黄加琴 陈 松 李 彤
张复祥 郭本全 吴 斌
李 清
院委委员
王 斌 萧 华 曾昭才
乔治华 王金水 陈庆祯
刘继聪 陈海天 高兴勤
邓锦铭 赵新骅 叶士浚
袁 成 黄加琴 陈 松
吴 斌 李 彤 刘望乐
王佰轩 曾昭武 孙晋鼎
夏经伟 赵敦新 周明道
张桂香
特聘书法家
叶国宽
高级书法师
夏经伟 唐秀慧 王永乐 云生华
孙宝根 俞祚福 王士国 冯光军
苑云远 欧阳锡锦 崔吉荣 贺飞马
唐浩洋 方建华 鲁连庆 王大勇
张兴华 杨家育 卞允斗 邓冬平
王佰轩 宋 勇
一级书法师
赵敦新 许观金 纪 鸿 孟庆良
司君山 毕俊娟 郑兆兰 朱 玉
一级美术师
韦玉清
创作员
李 璐
青少年书法艺委会
杨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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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画院2012年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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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画院2012年简报
各地方分院、交流中心:
根据中国国画院地方分支机构文件要求,2013年年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2013年报事项说明如下: 1、请认真将地方分支机构年检报表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准备所需资料; 2、分院收到合同后应在一周内签署完成,请将三份合同加盖公章后随年检报表及年度管理费用通过邮局汇到我院; 3、邮寄合同时请尽量用邮局的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信件和快递请写本院的信箱地址,以便及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邮政73支局2号信箱 中国国画院 收,邮编;100073 电话:010-69234957 69234967 13381383219)不建议使用小快递公司快件; 4、收到资料和费用后我院一周内将地方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分院合同、批复文件、院委证用快递寄达给你; 5、如超过年报日期,我院未收到合同和费用,本院将分院另作处理,取消分院资格,收回公章,特此说明; 6、中国国画院门户网站将在2012年12月初开通,网址www.zgghy.org中文名称;中国国画院,这是继今日艺术名家网之后本院主办的第二个专业网站; 7、根据中国国画院文件,2012年新成立的重庆、南方、博业、济南、峨眉山、浙江(2012年新成立)、云南、广西、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方分院均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分别为省级分院申请手续费为29850元,三年年度管理费为45000元,市级分院申请手续费为16850元,三年年度管理费为30000元; 8、2012年以前成立的地方分院年度管理费均按原来的收费标准,不再上调,具体见本院文件和合同; 9、本院与渤海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大型书画艺术家服务栏目《艺术范》已开播,近日举办“墨彩中国文化艺术交流——中国优秀书画艺术作品风采展艺”活动,欢迎各地方分院院长积极参与。详情可登陆www.zgysmj.com.cn了解;
中国国画院
201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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