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国 画 院
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
2013年第(01)号文
关于主承办单位展览冠名费用的相关说明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经中国国画院、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院委会共同研究,针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冠名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主承办的展览收费说明,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本说明执行收费标准。
1、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冠名由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主承办(包含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联合主承办)首届“某某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企事业单位冠名并出资,非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出资),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每届每次收取冠名费用100至150万人民币(收费标准视所在城市经济决定,但不能低于最低收费标准),征集收件的所有作品由中国国画院与联合主办单位负责分成或折成现金分成均可。
2、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冠名由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主承办(包含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联合主承办)首届“某某城市”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宣传公益型,所在城市冠名并出资,非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出资),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每届每次收取冠名费用50至100万人民币(收费标准视所在城市经济决定,但不能低于最低收费标准)。征集收件的所有作品由中国国画院与联合主办单位负责分成或折成现金分成均可。
3、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冠名由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主承办(包含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联合主承办)首届“某某杯”全国某某百家精品(邀请)单项展(企事业单位冠名并出资,非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出资),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每届每次收取冠名费用50万人民币(收费标准视所在城市经济决定,但不能低于最低收费标准)。征集收件的所有作品由中国国画院与联合主办单位负责分成或折成现金分成均可。
4、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冠名由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主承办(包含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联合主承办)首届“某某城市”全国某某百家精品(邀请)单项展,(宣传公益型,所在城市冠名并出资,非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出资),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每届每次收取冠名费用30至50万人民币(收费标准视所在城市经济决定,但不能低于最低收费标准)。征集收件的所有作品由中国国画院与联合主办单位负责分成或折成现金分成均可。
中国国画院或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或所属分支机构本着共同主承办展览共同受益的原则,团结合作,互惠互利,本文件无论与合作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均具备法律效力,希望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严格按照本说明执行。
附注:本文同步在本院网站、博客、微博刊登,欢迎与本院合作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下载留存。
中国国画院
北京中大华文国际书画院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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